一、出台背景
为支持我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进一步推进我市城乡体制改革,全面激活农村土地资产,加快释放改革红利,建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抵押融资体系,强化金融服务对改革试点的支撑作用,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二、制定依据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22〕34号)、《中国银监会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银监发〔2016〕26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364号)、《中共星空软件app苹果委办公室 星空软件app办公室关于印发〈星空软件app苹果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巩办〔2023〕19号)。
三、主要内容
本指导意见主要包括五部分。
第一部分工作目标与基本原则。主要明确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工作的工作目标以及推进工作过程中坚持的四项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市场化运作和政策引导相结合。二是坚持合法合规原则。三是坚持诚实守信原则。四是坚持风险可控原则。
第二部政策概念。主要说明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的概念。
第三部分操作流程。主要说明了抵押贷款办理的操作细则以及贷后管理和处置办法。
第四部分政策支持与服务保障。主要说明了政策支持服务保障体系的相关机制,包括三部分,一是建立信贷激励机制;二是完善政策服务措施;三是落实风险防控措施。
第五部分其他。主要说明了本意见所指金融机构以及金融机构职责,本意见的解释权和实施时间。
四、适用范围
星空软件app苹果行政区域内
五、解读机关
星空软件app苹果金融服务中心、星空软件app苹果银保监组